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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状态:审校 文献类型: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:79

题名/责任者:
克里同/柏拉图著 溥林译
出版发行项:
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21.03
ISBN及定价:
978-7-100-19301-6 精装/CNY58.00
载体形态项:
102页;23cm
丛编项:
柏拉图全集:希汉对照.Ⅰ;3
个人责任者:
柏拉图 (Platon)著
个人次要责任者:
溥林
学科主题:
古希腊语-汉语-对照读物
学科主题:
古希腊罗马哲学-希腊文-汉文
中图法分类号:
H791:B
版本附注:
本书依据牛津古典文本(Oxford Classical Texts)中由约翰·伯内特(John Burnet)所编辑和校勘的《柏拉图全集》(Platonis Opera)第Ⅰ卷译出
责任者附注:
柏拉图(约前427—前347),古希腊哲学家,出身贵族,青年时期师从苏格拉底学习哲学,苏格拉底去世后,他四处游历并试图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。公元前387年,柏拉图回到雅典,创办了著名的阿加德米学园并在此执教四十年直至逝世。柏拉图一生著述颇丰,他的对话体著作文笔生动、富有戏剧性,不仅是优秀的哲学著作,亦是优美的文学作品。他的思想与著作,影响极其深远,对西方哲学与西方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书目附注:
有书目 (第100-102页) 和索引
提要文摘附注:
本书以对话体形式叙述了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后囚禁在狱中,老友克力同前去劝说他越狱逃跑,他婉言谢绝并阐述其道德思想等内容。首先,他主张用理智深思熟虑,反对凭感情“以错对错,以恶报恶”。诬告、错判固然是错,越狱潜逃也是错,正是以错对错,是违反理智原则的。其次,越狱潜逃,必将破坏法律的崇高威望,一个尊重德性者,绝不会有损国家和法律的尊严。再则,祖先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和法律,依照法律的契约生活。若越狱逃跑便犯下不孝父母、不服教养、不遵命守约三大罪,较之于诬告与错判更为有罪。最后,他认为越狱潜逃是苟且偷生、害人害己。若越狱必牵连朋友,小则流放、大则家破人亡,逃亡后隐姓埋名乔装打扮、贪生怕死丧失廉耻,也就无颜再谈正义与法治、人生道德和人生价值。这篇对话是研究苏格拉底生平和哲学思想的重要文献。
使用对象附注:
古希腊罗马哲学研究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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