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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记录 上一条 1 / 4 下一条 尾记录 MARC状态:审校 文献类型: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:57

题名/责任者:
民法典时代遗嘱见证实务/陈子钧, 阎云天, 陈洪忠著
出版发行项:
北京:中国法制出版社,2021.05
ISBN及定价:
978-7-5216-1849-5/CNY68.00
载体形态项:
273页;24cm
丛编项:
法护老人·系列丛书
个人责任者:
陈子钧
个人责任者:
阎云天
个人责任者:
陈洪忠
学科主题:
遗嘱-继承 (法律)-研究-中国
中图法分类号:
DF524.04
责任者附注:
陈子钧, 全国老龄法律论坛秘书,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慈善信托业务专委会秘书长,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。阎云天,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遗嘱见证部主任、分会秘书长,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。陈洪忠, 全国老龄法律论坛秘书长, 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专家、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,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。
提要文摘附注:
本书在原《继承法》规定的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的基础上, 《民法典》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、口头遗嘱, 除了自书遗嘱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以外, 其他遗嘱形式都必须有两个人以上见证人现场见证或者公证。客观上, 自书遗嘱的保险形式, 也是要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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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校区—馆藏地 书刊状态 还书位置
DF524.04/4 B00794157   总馆—社科书库(一)(西校区)     可借 社科书库(一)(西校区)
DF524.04/4 B00794158   总馆—社科书库(一)(西校区)     可借 社科书库(一)(西校区)
DF524.04/4 B00794159   总馆—社科书库(一)(西校区)     可借 社科书库(一)(西校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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